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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類”即能找到明確發病原因的,稱繼發性癲癇;找不到發病原因的稱原發性癲癇;還有一類介于兩者之間,但可以推測由某些因素所致,稱為隱原性癲癇。
“十型”是:
1.大發作型:發作時意識突然喪失,全身肌肉強直收縮,眼睜大,眼球上翻,呼吸暫停,口唇青紫,瞳孔散大,對光反射消失,持續數秒或數十秒,之后,肢體有節律的抽動,一般發作持續1~5分鐘,重者可以出現尿失禁。有短時意識不清或嗜睡,半小時左右轉人清醒狀態。發作后常感到疲倦、頭痛、肌肉痠痛或嘔吐。
2.失神小發作型:突然發生的短暫意識喪失,無先兆,發作只有幾秒鐘。發作時語言中斷,活動停止、固定于某一體位.兩眼凝視.一般不會跌倒。
3.肌陣攣發作型:表現為某個肌肉或肌群突然、快速有力的收縮,引起一側或雙側肢體抽動,抽動時手中物品落地或摔出。軀干肌肉收縮時則表現為突然用力地點頭、彎腰或后仰。站立發作則常表現為猛烈地摔倒在地,容易造成頭部、前額、下額、嘴唇、牙齒受傷。
4.強直發作型:表現為某些肌肉突然強直收縮,如軀干前屈、伸頸、頭前傾、兩肩上抬、兩臂旋轉向前、肘屈或伸直,固定于某一姿勢,數秒或十幾秒停止,有短時意識喪失。
5.失張力發作型:表現為——過性的肌張力喪失,因而不能維持姿勢,伴意識喪失,幾秒鐘就恢復。站立發作容易跌倒,但很快就能站起來,重者會連續發作。
6.陣攣性發作型:發作時肢體呈有節律屈曲及伸展,但速度有快慢,幅度有大小。
7.限局性運動性發作型:表現為身體某一部分呈節律性抽動。如一側上肢或一側面肌抽動;也可先從某一局部開始,逐漸擴展到其他部位。發作時意識存在。
8.限局性感覺性發作型:發作時軀體感覺或特殊感覺異常,肢體不抽搐,意識存在。
9.復雜部分性發作:發作時有精神運動、感覺及植物神經功能紊亂等方面的癥狀。可伴有一系列無目的、不恰當而離奇的重復刻板運動。發作時意識障礙,不能理解當時的環境,不能完成簡單的命令或正常的動作,重者意識喪失。
10.小兒特有的一些發作類型:表現有強直痙攣發作,有時成串或部分發作,伴嚴重智力障礙;也有形式多樣的發作,如肌陣攣、強直、失張力及不典型失神。這些嬰幼兒癲癇,很難治愈,預后不良。但有一種好發學齡前至學齡期小兒癲癇,多在睡眠時發病,發作開始為面部或一側肢體抽搐,很快擴展為全身性抽動,只要正確治療,預后良好。另外尚還面部或肢體的限局性陣攣發作,持續不斷,但無意識障礙;學齡期后兒童,突然發生失語,同時伴有驚厥及行為障礙,也是小兒特有的一種癲癇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