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是一種頑疾,難治性癲癇醫學上又稱之為頑固性癲癇,是指經過2年以上正規抗癲癇藥物治療,試用主要抗癲癇藥單獨或合用,達到患者能耐的受#!大劑量,血藥濃度達到有效范圍,這樣仍然不能控制發作,并且影響日常生活,方可確定為難治性癲癇。
難治性癲癇影響因素包括
①1歲以內發病;②發病年齡晚或用藥不當遷延日久不能控制發作;③復雜部分性發作、嬰兒痙攣癥、Lennox-Gastaut綜合征等易發展為難治性癲癇;④頻繁發作、每次發作癥狀重和持續時間長者;⑤EEG背景為慢波,頻發癇樣放電,AEDs血藥濃度已達治療水平仍有癇樣發放;⑥伴智能及精神障礙者;⑦長期持續心理緊張;⑧腦部器質性疾病。
治療失敗的原因:①發作類型判斷錯誤因而用藥不當;②發作頻率估計錯誤因而用藥劑量不夠;③不正規的用藥,不能維持穩態有效血濃度;④癲癇本身為難治性癲癇。
面對癲癇這種疾病我們一定要及時的治療,避免病情加重,增加治療難度,也使得患者受到更大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