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的用藥原則
癲癇是大腦神經元突發性異常放電,導致短暫的大腦功能障礙的一種慢性疾病。表現為意識、行為、感覺、情緒、自主神經等方面反復發作的、短暫的、刻板的異常,患者可能突然失去知覺、跌倒在地、肢體抽搐、口吐白沫、舌咬破、大小便失禁等。癲癇病治療需到正規 ,在專科醫生指導下治療,可選傳統的抗癲癇藥,也可選用新一代抗癲癇藥。
癲癇的用藥原則:1.一經確診及早用藥;2.盡快控制發作;3.按發作類型選擇有效安全價廉和來源有保證的藥;4.藥物劑量要合適,結合血漿藥物濃度監測調整劑量;5.以單一藥物為主;6.藥物使用效果不理想或因為藥物毒副作用,嚴禁突然撤換,必須要有一周以上的交替時間;7.停藥必須在醫生指導下進行,對癲癇癥狀消失者,也要維持治療3-5年,然后再逐漸減量直到停藥...
癲癇的用藥原則,服用抗癲癇藥物注意事項
1. 樹立戰勝頑疾的信心和決心。正規的抗癲癇藥物治療可以使約60-70%的癲癇患者的發作得到緩解或完全控制。但由于癲癇是一種慢性腦部疾患,其治療需要較長的時間,需要患者及家屬的耐心。
2. 嚴格按醫囑規律、足量服用抗癲癇藥物。杜絕漏服藥物、自行減量或停藥的現象,因上述行為均可能誘發癲癇發作,使既往治療前功盡棄,嚴重者可發生癲癇持續狀態。
3. 大多數患者采用單一抗癲癇藥物治療即可獲得較好的療效,只有確認單藥治療失敗后,方可加用第2種藥物...
4. 至少要在足量的抗癲癇藥物持續治療3-6個月后,才能評估該藥物的有效性。頻繁、盲目地換藥容易使患者產生耐藥性,成為“難治性癲癇”。
5. 凡是藥物都有一定的副作用,抗癲癇藥物也不例外。但是副作用的類型及發生率因個體差異和藥物的品種而不同,患者或家屬需仔細閱讀說明書,并遵醫囑定期復查血、尿常規及肝腎功能等;如有藥物副作用發生,尤其是比較嚴重的副作用,如皮疹等,應及時復診。
6. 在完全控制發作后,通常需繼續服用抗癲癇藥物3-5年,定期復診并復查腦電圖無異常,方可在醫生的指導下逐漸減量直至停藥。個別患者因器質性病變等原因可能需終身服藥.
溫馨提示:癲癇患者要早發現早治療,樹立與病魔抗戰到底的決心,積極配合醫生的治療,最終會戰勝病魔取得勝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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