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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藥物治療癲癇病,是癲癇病治療過程中#!為重要的一個環節,所以患者在治療期間不僅不能停藥,而且治愈后的一段時間內還得繼續服藥。
臨床上目前很多正在接受治療的癲癇病患者及家屬經常會電話或網上咨詢我的病情已經穩定了,連續半年沒有發作了,現在可以停藥嗎?其實癲癇病發作被控制后,過早撒停藥物可導致發作反復,突然撤停還會促發癲癇病持續狀態。據Chadwick[1]報道,在1031例緩解2年以上的病人中,撤藥組復發率為43%,而繼續用藥組僅為10%。當然,為懼怕復發而長期不停藥也非良。
專家給癲癇病患者及家屬一下值得參考的建議:
1.要根據可能復發的危險因素來考慮停藥時間;
2、臨床發作已消失多年,仍應作腦電圖檢查以了解有無癲樣波發放,#!理想的是作24h動態腦電圖;
3、撤停藥物時要慢,全身強直一陣攣性發作停藥過程不少于1年,失神發作不少于6個月,原用藥劑量大者則停藥所需時間也長;
4、如一旦復發則應立即恢復原治療方案。
國內外資料均表明,依從性不良是癲癇藥物治療失敗的重要因素。病人常因種種原因而自行減量、加量、減少服藥次數或任意停藥,也有受社會不實廣告的欺騙而濫用藥物,其結果是或不能控制或出現毒副反應。所以病人和家屬的合作是治療成功的重要一環。
對此癲癇病患者應該從一下兩個方面做起:
1、加強有關癲癇的科普知識宣傳,爭取病人主動配合;
2、定期門診隨訪病人,了解病人發作和治療合作的情況以及時糾正不合理用藥的作法。
專家提醒:藥物是治療癲癇病的#!重要環節,所以患者一定要按時服用,即使治愈后也要在醫生的指導下才能停止服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