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癲癇的藥物治療原則有哪些?很多癲癇病患者有時候會抱怨癲癇復發,認為治療沒有效果,殊不知,癲癇服藥不正確,也會導致癲癇反復發作,畢竟癲癇不是普通疾病
,是由于腦神經元異常放電導致的慢性腦功能障礙,藥物能起到控制癲癇發作的效果,并達不到治療癲癇的目的,長時間服藥對患者的身體也會造成一定的影響,會導致記憶力下降、肝腎功能受損,身體容易對藥物產生耐藥性或依賴性,一旦減藥或停藥會導致更頻繁的發作。
1、盡量早期用藥
一旦確診,盡早用藥治療,以減少驚厥性腦損傷,防止智力減退,治療越早,預后越好。
2、按照類型選藥
根據發作癥狀,準確判斷發作類型,按照發作類型,選用相應有效的抗癲癇藥物。
3、盡量單一用藥
單一用藥可減少抗癲癇藥物的毒副作用,防止藥物間的相互干擾;單一用藥確實療效不好的,可加用第二種抗癲癇藥物,要求合理的聯合用藥,防止藥物間的相互干擾。
4、服藥劑量適當
根據公斤體重計算劑量,堅持從小劑量開始服用,按照個體差異及年齡特點,及時調整劑量,直至發作得到有效控制,必要時監測血藥濃度,調整用藥。
5、定時定量服藥
服藥間隔時間一般不超過藥物的一個半衰期,以保持24小時穩定的有效濃度,對固定時間發作(月經期、睡眠期等)的患者應在這一時期適當增加劑量提高血藥濃度覆蓋這一時間段。不得擅自減、停、漏服藥物,更不能三天打魚兩天曬網,時停時服,犯病就服,好了就停。
6、交替過渡換藥
原則上不宜頻繁換藥。當一種藥物已達治療濃度而確實無效或出現嚴重的毒副作用時可換另一種藥物,換藥時應在原藥的基礎上加新藥,重疊服用一段時間后,逐步減少原藥至完全停止,防止血藥濃度波動引起癲癇持續狀態。
7、堅持連續服藥
癲癇是慢性病,須堅持連續服藥,緩慢停藥。服藥期間,從最后一次發作算起,要連續三年不發作,復查腦電圖正常,才能逐漸減停藥物;一般認為鞏固治療時間越長,今后復發的機會越小。
8、觀察不良反應
抗癲癇藥物都有一定的毒副作用,用藥期間注意密切觀察,定期監測血藥濃度和血象、肝腎功能,如出現過敏、中毒癥狀時應及時停藥并對癥處理。
9、慎用其它藥物
當癲癇患者患上其他疾病,需合用其他藥物時,要注意對這些藥物的吸收和代謝影響。
早發現,早治療,堅持服藥,癲癇并不是不可治愈的,只要能夠正確的對待就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