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癲癇的用藥治療很有講究,在選藥、停藥、藥量、聯合用藥等都有很多注意事項,因此癲癇用藥必須在醫生指導下進行,切勿擅自亂用藥物。
選藥:即選擇療效#!好的藥,這由患者所患癲癇類型而決定。
藥量:依據發作次數和嚴重程度而定。既要達到完全控制發作,又得在沒有副作用的情況下,使用#!小量為標準。如果只有用量大才能完全控制發作,但出現了精神錯亂等不良反應,那么,這種藥就必須減量或停用。
用法:開始治療,必須先用單一、安全藥,從小量開始。效果不好,才逐步適當加量。服用時間通常是在睡前,或者把一天藥量分成3~4次來服。如果試用一定時間之后,仍然不能控制,再增加藥的劑量,一直到達到每日可以使用的#!大允許量為止,仍然不能控制發作時,才能換藥。
個體差別:“一把鑰匙開一把鎖”,每個患者對某一個藥反應都有可能不同,必須在反復嘗試基礎上找出#!適合該患者的藥物、劑量。
合并用藥:當單純只用一種抗癲癇藥效果不好,還可以增加另一種藥一起服用,觀察效果,這叫合并用藥。
不可隨便減藥、停藥:增加或減少藥量都必須逐漸進行。癲癇治療是困難的,那種“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式的服藥絕對錯誤,甚至會釀成大禍,現實生活中,這樣的患者不少。突然停藥可以引起持續性癲癇發作,造成惡果。
耐藥問題:有些人在長期服某藥后,會產生藥效低,即所服藥量必須逐漸增加,才能維持原來治療效果,好像藥在逐漸喪失作用,或者根本就無效了。這時應去神經科請醫生看看,是否該換藥了。
癲癇記錄本:患者要有一個完整的發病與治療記錄。詳細記錄何日何時發病、歷時多久、24小時發作幾次、何日何時開始吃藥、患者反應如何、每日口服總量、分了幾次服等。看病時,把它交給醫生,用來評定治療效果。無論患者、家屬、醫生,對治療都要采取樂觀態度,有信心、有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