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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抗癲癇藥物仍是治療癲癇的主要手段,其治療目的就是要控制大腦內的異常放電,改善癥狀。其用藥原則包括盡早開始治療、根據發作類型選藥、盡量單種用藥、從小劑量開始、堅持長期規則服藥。
一旦確診了癲癇病,不論患者年齡大小,都應該盡早開始規范的治療。藥物治療可以有效控制癥狀,避免癲癇發作對于人體生長發育的影響,治療成功率高。對于首次發作的患者,若非嚴重發作,且不存在中樞神經發育異常,可等第二次發作后再用藥。
在選擇抗癲癇藥物時應根據發作類型選擇藥物,每種類型的癲癇都有首選藥物,應先考慮使用首選藥物,如果效果不理想再考慮應用次選藥物。首次藥物治療只選用一種抗癲癇藥物,如果效果不佳可考慮換藥,一般不多種抗癲癇藥物聯合應用。部分頑固病例或混合發作者可嘗試聯用抗癲癇藥物,但應注意檢測血藥濃度。每個患者對于每種抗癲癇藥物的反應性和耐受性不同,一般都需要從小劑量開始應用,根據治療效果、患者癥狀變化和血藥濃度來調整劑量,達到#!大療效或#!大血藥濃度時為止。抗癲癇藥物一般需要在癲癇完全不發作2~4年后才開始減量,經過半年至1年的減量過程才能停藥。